天津市档案条例
天津市档案条例
发布日期:2025-07-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九号

《天津市档案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天津市档案条例

(2025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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