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科学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服务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领导。
开展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