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厂长被控擅租厂房致国家百万损失”续:民事案启动再审
“国企厂长被控擅租厂房致国家百万损失”续:民事案启动再审
入库时间:2025-10-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王选辉  来源:澎湃新闻
因出租房屋和土地,河南省泌阳县原缫丝厂厂长朱振方被指控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8万元,一审获刑6个月,朱振方提出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

10月21日,澎湃新闻从朱振方辩护人、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冬冬处获悉,针对刑事指控所依据的缫丝厂破产清算组与承租人之间的民事判决,检方提出再审建议,泌阳县法院决定启动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一审判决书显示,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份,泌阳县缫丝厂厂长朱振方未经审批,擅自决定以泌阳县缫丝厂名义与韩文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泌阳县缫丝厂的力织车间及周边场地,独生子女楼三楼一层,一次性租赁给韩文锁当仓库使用,房屋租赁价格为每年1万元。

韩文锁与朱振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和土地转租给赵金坡、张月彬夫妻使用,赵金坡、张月彬每年向 ……
继续阅读(剩余:66.1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224920251023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