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23〕146号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应用成果,助力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建设,我部决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482号)确定的124个案例应用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请案例推荐单位组织案例申报单位开展自评,并填写案例调查表(附件),详细说明相关技术的工程应用情况、实施效益、技术水平等,提出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政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经案例推荐 ……
